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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某:隔离期请假,单位照付薪水

时间:2009-05-15 10:26来源:红网-潇湘晨报(长沙) 作者:搜薪网 点击:
隔离也发薪水
  

         5月13日下午,记者通过电话采访得知,在成都市传染病医院住院的加拿大中国留学生曾某已经于中午出院。记者拨通她的电话时,曾某全家正在成都的一个广场逛街。

  潇湘晨报:恭喜你提前出院。

  曾某:嗯,医生给我做了两次检查,都是阴性,就放我出来了。

  潇湘晨报:爸妈呢?

  曾某:也从家里解除隔离了,我没事,他们就肯定没事。

  潇湘晨报:你当时为什么选择“自投罗网”,你是主动拨打120的是吧?

  曾某:是我爸爸帮我打的,那会我刚睡一觉醒来,下午觉得不舒服嘛,发烧,我们看了新闻,觉得还是打个电话吧,一来要真有什么事情去医院晚了对自己不好;二来到处乱跑也显得对社会不负责任。

  潇湘晨报:当时没有犹豫?

  曾某:当然有的,毕竟去了医院不方便。

  潇湘晨报:犹豫了多久?

  曾某:两三分钟吧,主要是我爸妈犹豫,我是无所谓,去哪儿呆着都是呆着。我是很清楚自己的身体的,因为自己身体从来都不好,经常感冒发烧,所以我完全肯定这就是普通的发烧,但想想还是去医院吧,保险点,免得吓人。

  潇湘晨报:爸妈的工作也得耽误了吧?

  曾某:是,都请了四天假。

  潇湘晨报:单位领导没说什么?

  曾某:没说,很理解的,请的假也不用扣以后的假期,薪水也照付。我妈妈在学校做行政工作,领导说这是单位应该履行的社会责任。记者曾鸣

  隔离医学观察是国际通行的做法,也是世界卫生组织规定的。这是公民的义务。这样做是为了保护更多人的健康。老百姓不能歧视医学观察者。

  ——湖南省儿童医院感染科主任李双杰

  当疫情来临时,个人的权利应该让位于社会公权。按照法律法规,隔离有一定的隔离期。隔离期之内,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法律和法规采取这样的措施,是符合法律规定的,也是合适的。

  ——湖南省卫生厅法监处负责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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